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因洩密案入獄服刑,今獲得假釋出獄,他重獲自由後立刻發表聲明,表示未能竭力嚴守偵查秘密,自己「知錯認錯,坦然服刑」,但針對高院未結之案件,他自認「朗朗乾坤 我心可鑑」,將繼續捍衛清白。

 葉盛茂95年間擔任調查局局長時,收到國際反洗錢組織艾格蒙通報扁家疑在海外洗錢的情資,葉卻隱瞞情資,並洩密給陳水扁。此外,葉又在檢調偵辦三棧礦場案時,將搜索情資告訴立委柯建銘。

 洩密部分葉盛茂已在先前入監服刑後,於去年9月13日獲准假釋出獄;另關於隱匿公文部份,高院合議庭經審理後改判1年4月。

 在考量隱匿公文部份加上原本的洩密部分尚有2年6月刑期,因而裁定全案共須服刑3年8月;全案經服刑達假釋門檻並獲審查核准後,葉盛茂已在今(30)日下午3時40分步出台北監獄。

 重獲自由後,葉盛茂發表聲明,表示對於偵查守密的義務及向總統報告情資的義務認知不足,造成未嚴守偵查秘密,引起社會紛擾,有負國人期待,有辱調查局聲譽,知錯認錯,坦然服刑。

 葉盛茂指出,從民國97年迄今,3度服刑共681天,在服刑期間潛心修為,深自反省。他這次再獲自由,將一本前次入獄前聲明「朗朗乾坤,我心可鑑」的初衷,就目前仍繫高院未結的案件,繼續捍衛清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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